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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挨貴買了套“不完全學位房”

 今年小學入讀招生路段基本公佈完畢,而一年一度的學位房求購高潮也告一段落。“捱貴買套房,為了讀書郎”的家長自然是年年都有,但是老問題卻年年發生。“不少家長等到入讀報名才發現自己原來屬於‘不完全學位房’,最終可能要被統籌,很多人急急忙忙打電話來問我們怎麼辦”,有“名校置業專家”之稱的力強地產置業專家吳先生告訴記者,他做了名校置業經紀有七年,年年都會碰到這樣的事情。“最典型是有一個客戶,我們急急忙忙幫他辦理了轉名過戶手續,不知道最後能不能趕得及小孩的讀書報名”。究竟什麼是“不完全學位房”?為什麼擁有學位房,且是地段內,還不得不“被統籌”?記者採訪了各路經驗豐富的仲介人士,總結出以下的四種類型,有意在今年入手買學位房的家長們可要注意了。

  什麼是“不完全學位房”

  所謂“不完全學位房”,顧名思義,即是作為父母的監護人不是房產的唯一所有權人。比如有些家長的房產所有人是其父母,又或者是其他直系親屬,又或者是與其他親戚或朋友聯名擁有的物業。據悉,尤其是在限購政策的當下,不少已經擁有多套住房的家長沒了購房指標,不得不“借用”父母或親戚的名額購房或貸款,有些家長主觀地認為,房產證上寫的是自己的父母,應該是屬於直系親屬,而且孩子的戶口掛名在自己父母名下就可以了,卻不知道這便成為了“不完全學位房”而要被統籌。

  按照規定,“不完全學位房”是極有可能被統籌的,各區各小學都有不同的規定,尤其是越秀區的名校,此規定尤為嚴格。記者在越秀區某小學的招生簡章中看到,“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對口小學接收。如‘不完全房產’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產’居住地,則視具體情況由‘完全房產’居住地對口小學接收或由‘不完全房產’居住地所屬區統籌安排學位。”因此,按照這樣的規定,假如是“不完全學位房”,且在其他地區擁有房產,又或者是“人戶不一致”,就算有學位地段的房子,也無法上到心儀的學校。

  過戶或開具唯一房產證明

  假如不小心遭遇了“不完全學位房”,該怎麼辦呢?

  滿堂紅市場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表示,屬於簡章中提到的“不完全房產”學位學生的家長,需要所在單位開具一份單位沒有福利分房、報名地址房產是唯一居住房的證明。究竟學校認不認這份“證明”呢?則各個學校有不同的說法了,家長們還要在對口學校諮詢,如果學校不承認這樣的證明,則需要通過其他途徑來取得學位房的資格了。

  所以,置業專家還建議,如果房產真的是屬於自己所有,但房產證上又有其他人的名字,業主還是應該通過房產轉名來達到進入心儀學校的目的比較妥當。“如果房產共有人是直系親屬,比如說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那可以通過贈予的方式來完成房產過戶,這樣可以免稅。如果不是,可以以二手房買賣的形式來實現過戶,但必須按差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樣算來,恐怕不少人又要多花一筆錢了,不過,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所以,家長們在一開始購買學位房的時候,便要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而不要急急忙忙才來“補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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