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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啤酒瓶爆炸傷害兒童案件引發思考——讓孩子é

近日,當登封市石道鄉陳家門村的張運周夫婦接到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時,緊皺的眉頭總算舒展了,他們終於用法律為剛滿兩歲的兒子張柯磊討回了公道。

  2003年7月,小柯磊隨媽媽栗紅到其姨夫李占好家做客。席間一瓶啤酒發生爆炸,致小柯磊右眼失明,經法醫鑒定為七級傷殘。小柯磊的父母傷心之餘將啤酒經銷商和生產商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查明,爆炸的啤酒系河南省月山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對於孩子受到啤酒瓶爆裂傷害,其監護人存在監護不周問題,被告月山啤酒公司也因產品質量(包裝)存在缺陷,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遂依照《產品質量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慰撫金等費用78836.03元。

  近年來,啤酒瓶爆炸傷人事件屢有發生,受傷者多是少年兒童,其原因除了啤酒廠商的產品有問題外,家長對孩子監管不力也是原因之一。夏季將至,為了不讓小柯磊的悲劇在其他孩子身上發生,啤酒生產商要加強產品包裝質量意識,有關監管部門近期需加大對啤酒包裝質量的監管,家長更要提醒教育孩子遠離啤酒瓶等危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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